电动工具是通过从标准 220 V电网或电池接收电流而起作用的工具。该工具是便携式和固定的。电动工具包括电钻、锤子、螺丝刀、锯子、拼图、刨床等设备。电动工具的安全性确认是使用强制性认证程序以声明或合格证书的形式进行的。任何电动工具(电压超过 50 V AC 或 75 V DC)的制造都必须考虑到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安全要求。在强制认证或声明电动工具符合TR TS 004/2011 “低压设备安全”和TR CU 020/2011“电磁兼容性”要求的过程中确认符合既定要求技术手段”和TR CU 010/2011 “关于机器和设备的安全”。
电动工具是否需要根据特定技术法规的要求进行认证,可以通过关税同盟(TRCU)的三项技术法规区分出适用于各种电动工具的,即: TR TS 010/2011“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由关税同盟委员会 2011年 10 月 18 日第 823 号决定通过。 TR TS 004/2011“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由关税同盟委员会 2011 年 8月 16 日第 768 号决定通过。 TR TS 020/2011“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由关税同盟委员会 2011 年 12 月9 日第 879 号决定通过。
电动工具认证所需文件清单申请电动工具认证时,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工作申请; 法人实体(申请人)的详细信息; 法人实体的组成文件 -申请人(TIN、PSRN、组织章程); 产品护照或说明书(准确分类需提供电动工具HS编码);供货合同、发票(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