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转让江苏省苏州市区域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
牌照基本信息
1、公司名字:江苏x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10年以上
3、注册资金:200万
4、实缴资金:200万
5、注册地区:江苏
6、业务区域:江苏
7、经营范围:在江苏省管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东结构:法人股和自然人
9、分支机构:无
10、债权债务情况:无
11、是否有法律诉讼记录:无
12、是否有在执行的案件:无
13、全体股东是否同意转让:是
14、是否百分之百股权转让:是
15、失信被执行人:无
16、股权质押:无
17、银保监处罚:无
18、股权质押:无
19、许可证到期日期:长期
20、裸牌价格:350万(可谈)居间费另议
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强调各方面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坚守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