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维贝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境咨询、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和安全咨询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建设项目和规划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申办与建设项目职业卫三(预评价、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安全三等各项环保、职业卫生和安全咨询服务及工程项目。公司业务范围广泛,主要针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咨询、污染治理的企业及,拥有一支深耕行业多年、经验丰富、实力超强的精良团队。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始终将服务可靠、作为核心竞争力去打造,始终秉承“诚信求实、创新发展”的企业精神,持续致力于环保行业,以匠人精神做好服务,赢得越来越多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是公司一贯的宗旨,未来也将继续秉承客户优先的原则,全力跟随客户需求,不断进行服务改进和创新,努力成为服务、双的环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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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令)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取消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围绕充分发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制度对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作用的总体目标,细化了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规范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什么是职业卫生“三”?
职业卫生“三”,指的是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必须纳入工程预算中
“三”适用的行业有哪些?
主要的行业有“工业建设项目和燃气生产、火力及核力发电、油站、市政工程中的环境卫生工程项目。
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都必须进行职业卫生“三”工作。
那职业卫生“三”要进行申请和审批吗?
2016年7月2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工作无须卫生健康部门审批,无须申请,但企业必须依法完成,(企业可自己完成,也可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完成。)并建立档案备查。
办理“三”需要完成哪些程序?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必须完成的工作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必须在立项阶段完成。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并纳入工程施工设计中。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试运行30至180天内完成。
预评价报告和设计专篇的编制无资质限制要求。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设计之初,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针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所需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建议。
什么是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是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提出能够予以施工建设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工程设计,包括防护设施的规格型号、设计图纸、技术参数等。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认建设项目对职业健康风险的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的符合性与有效性,并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风险,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要求。
我企业的厂房是租的,原先生产家具,现在想改成生产家电,请问要开展职业卫生”三“吗?
家具换家电,属于改建建设项目,必须开展”三“。
职业卫生”三“的工作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编制完成以上报告后,建设单位负责人还需组织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有关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向卫生健康监管部门报送验收方案,形成书面报告等责任,并要求通过公告栏、网络等方式公布有关工作信息,接受劳动者和卫生健康监管部门的监督。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