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是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在点火源作用下,形成的粉尘空气混合物快速燃烧,并引起温度压力急骤升高的化学反应。粉尘爆炸涉及的范围广,煤炭、化工、医药加工、木材加工、粮食和饲料加工等行业时有发生;粉尘爆炸危害大,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容易产生二次爆炸,并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造成爆炸过后伤亡加大。
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可燃性粉尘分为七类 45种,其中,较为常见的可燃性粉尘包括铝粉、锌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粉、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粉尘爆炸条件的形成需要五个基本条件:
(1)粉尘本身具有可燃性或者爆炸性;
(2)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
(3)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即点火源;
(4)粉尘具有一定扩散性,能够形成粉尘云;
(5)粉尘在相对封闭空间。
依据G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 :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生产场所危险区域爆炸危险环境由高到低分为20、21、22三个区,根据不同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风险差异,采取不同的防护策略,可以达到安全可行、经济合理的目的。
控制与清理粉尘的管理要求有 :
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包括清扫范围、清扫方式、清扫周期等内容的粉尘清理制度。
生产、加工、储运可燃性粉尘的工艺设备应有防止粉尘泄漏的措施,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口、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
所有可能沉积粉尘的区域(包括粉料贮存间)及设备设施的所有部位应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扫。
应根据粉尘特性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法,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宜采用负压吸尘方式清洁。
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不应采用洒水增湿方式清扫,清扫收集的粉尘应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