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概述
污水是指居民活动过程中排出的水及径流雨水的总称。它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雨径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无用水,一般指经过一定技术处理后不能再循环利用或一级污染后制纯处理难度达不到一定标准的水。
服务项目
依据标准: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3544-2008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餐饮污水检测项目:
持证排污原则、按证排污原则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的持有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生产废水:pH值、县浮物SS、CODcr、COD5、氨氮、磷酸盐、石油类、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工业废气:(粉尘、印刷、喷漆、喷涂、酸雾废气、注塑、重金属废气等)颗粒物、苯系物、总VOCs、硫酸雾、氯hua氢、铬酸雾、硝酸雾、甲醛、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金属类(镍、铬、汞等)。
污染源废气:(发电机、锅炉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色、颗粒物等
噪声:厂界噪声、发电机噪声。
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le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1)一般排水户是指生活污水排放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需检测动植物油、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LAS等7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