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指标
氟化物:氟化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氟可以通过水、食物、空气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适量的氟被认为是对人体有益元素,有利于预防龋齿发生,调查资料表明,摄入量过多对人体有害,可致急、慢性中毒。标准限值为每升1毫克。
:主要来自工业废水,有剧毒。标准规定饮用水中的含量不得*过每升0.05毫克。
硒:硒是人体必需元素之一,但硒的化合物在人体内积蓄过量就会引起急性中毒,它的表现为食欲不振,四肢乏力,出现黄胆贫血症。标准规定饮用水中硒的含量,不得*过每升0.01毫克。
: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大多以硫化或金属的盐和化物的形式存在。标准限值为每升0.01毫克。
汞:汞即,是银白色发光液体。有机汞的毒物主要由有机汞农药造成,它是农业杀菌剂的一种,我国已规定不准使用有机汞农药。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汞的含量不得*过每升0.001毫克。
镉:镉是银白色的金属,耐腐蚀。镉在工业、农业上的应用日益广泛,含镉废水是危害*严重的重金属用水之一。标准规定饮用水中含镉量不得*过每升0.005毫克。
铬:六价铬化合物的毒性比三价铬大100倍,二价铬和金属铬的毒性,它们都能溶解于水。**水中铬含量较少,地面水含量一般为每升2至2.6微克,由于工业用水的污染,使水体中含铬量增加。标准规定不*过每升0.05毫克。
铅:铅并非机体所必须的元素,常随饮水和食物进入人体,摄入量过高可引起中毒。标准规定不*过每升0.01毫克。
硝酸盐:硝酸盐除了来自地层外,主要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施肥后的径流和渗透,大气中的硝酸盐沉降,土壤中有机物的生物降解。标准限值为每升1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