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范围 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限量和试验方法。{HotTag}
本标准适用于建造各类建筑物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包括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
试验方法
仪器
低本底多道γ能谱议
取样与制样
1取样
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3kg。一份密封保存,另一份作为检验样品。
2制样
将检验样品破碎,磨细至粒径不大于0.16mm。将其放入与标准样品几何形态一致的样品盒中,称重(准确至1g)、密封、待测。
3测量
当检验样品中天然放射性衰变链基本达到平衡后,在与标准样品测量条件相同情况下,采用体本低多道γ能谱仪能对其进行镭-226、钍-232和钾-40比活度测量。
4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当样品中镭-226、钍-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之和大于37Bq·kg-1时,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要求测量不确定度(扩展因子K=1)不大于20%。
检验规则
1本标准所列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时;
——生产配方及原料有较大改变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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