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指令94/62/EC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包装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特别应关注的是,基于这些要求和目标,派生出具体的技术措施。具体的实施还有相关的指令、协调标准及合格评定制度。
指令94/62/EC 已于1997年付诸全面实施。但就其中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欧盟某些成员国持有异议,比如对饮料瓶的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环保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的评估等存在分歧。2004 年2 月11 日欧盟颁布了对94/62/EC的修正案2004/12/EC,其中规定整体回收率60%,再循环率55%。规定具体的再循环率:玻璃60%、纸和纸板60%、金属50%、塑料25%、木材15%。重金属浓度指标未改变。
2011年1月14日,欧盟**(European Commission, EC)采纳一项新的法规,规管所有跟食物接触的塑料物料和用品。橡胶(rubber) 、硅胶(silicones) 和离子交换树脂(ionexchange resins)等物料并未纳入规管范围之内。新法规针对这类产品,变更了多项法例要求。这法规由2011年2月4日起生效,并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应用。为了给制造商足够时间更改制造程序,从而符合新的要求,欧盟**订立了数个过渡性规定,为期由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指令94/62/EC使用范围:
1.本指令适用于投放欧洲共同体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废弃包装物,不管它们是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业、家庭或其他场所使用的或废弃的,也不管使用的是什么材料。
2.实施本指令不应损害对包装物现有的质量要求,诸如有关包装产品的安全、健康保护和卫生等要求,或损害现行运输要求,或损害欧洲联盟理事会1991年12月12日关于有害废弃物的91/689/EEC指令要求。
94/62/EC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指令94/62/EC主要分两部分内容,即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含有害于环境的物质的限制以及降低资源消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