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低压指令LVD测试范围及作用。用于电气设备的所有要求均在欧盟指令和条例以及各自的国家立法中作了规定,在CE标记电气产品时需要考虑几个指令,它们如下:LVD(低压指令)、EMC(电磁兼容性指令)、RoHS(限制危险物质指令)、能源标签指令、ATEX指令、WEEE(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电池和蓄能器指令等。
一、低电压LVD的定义与作用
LVD(2014/35/EU)是一项“新办法”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新的LVD取代了旧的LVD(2006/95/EC),这是一项编纂指令,将“原始”LVD(73/23/EEC)及其随后的所有修正案结合起来,原指令(2006/95/EC)的主要内容,包括其范围和安全目标,对新的指令(2014/35/EU)仍然有效,指令的部分内容是新的,是新立法框架(NLF)的结果,它主要涉及经济经营者的定义和义务、设立一个新的委员会和加强市场监督当局的业务。
与以前的指令(2006/95/EC)类似,新的低电压LVD2014/35/EU应被视为“全面协调安全指令”,因为它不仅涵盖电气风险,涵盖所有安全方面,该指令应取代目前在所涉领域的任何国家立法:如果电气设备符合指令的要求,应将其投放市场,成员国不应妨碍遵守指令的设备的自由流通或有关LVD范围的销售。
LVD(2014/35/EU)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所有被界定为电气设备并放置在欧盟市场上的产品都是安全的,不危及附近任何人的健康,如消费者、家畜、房地产等。低压指令保证产品在正确安装、使用和维修时的安全。
二、低电压指令LVD范围
LVD(2014/35/EU)的范围与先前的低压指令(2006/95/EC)相同,它提供了欧盟市场上所有产品都需要遵守的统一标准和程序,这些产品可以是在欧盟区域内制造的电气设备,也可以是从欧盟以外进口的电气设备。
在该指令的范围内,包括制造商、进口商或经销商,或换言之,将电气设备投放到欧盟市场的人的具体义务。
三、LVD有以下范围,包括在一定电压范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
1.所有电气设备要求额定电压范围为50到1000伏特的交流电;
2.电气设备,额定电压范围为75到1500伏特,直流。
“额定电压”一词不是指设备内的电压,而是指电源和输出电压,电气设备可以有内部更高的电压,具有多个电压额定值的产品,只要高的电压额定值在允许的电压额定值范围内,就被认为在LVD的范围内。所有超过1000V交流电压或1500 V直流电压的其他电气设备产品都被认为是指令范围之外的产品。
从广义上讲,lvd适用于所有在上述电压限制范围内操作的消费品和资本品,如照明设备、开关和控制装置、电器、电线、电机和发电机、电缆管理系统、电气安装设备等。
在LVD的范围内,还包括打算并入其他电气设备的部件,制造商需要能够进行风险评估程序,以保证这些要素的安全纳入,并对其进行CE标记,这些部件是电动机、变压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