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006/2011关于烟火产品的安全性认证法规规定了对烟火产品及其相关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操作、处置过程的要求及其识别规则,以保护人类生命和/或健康、财产,以及对误导行为的警告消费者(用户)关于他们的目的和安全。
TR CU 006/201认证应用领域:
1、适用于在关税同盟关税区内流通的烟火产品,不论其来源国为何。
2、规定了在关税同盟关税区内对烟火产品和相关产品的强制性要求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操作、处置过程及其识别规则,以保护人的生命和/或健康、财产,以及对误导消费者(用户)关于其目的地和安全性的行为的警告。
烟火产品的认证包括:
1、申请书,连同烟火产品的文件,包括技术条件、产品图纸和包装,向认证机构提交技术说明和操作说明或使用说明(以下简称申请);
2、对申请作出决定;
3、订立认证工作合同(协议);
4、样品的选择、鉴定和试验;
5、生产状况分析(如所选认证方案规定);
6、分析测试结果并决定颁发(拒绝颁发)合格证书;
7、对经认证的烟火产品进行检查控制(如证书计划规定)。
为进行核证工作,申请人须向选定的核证机关提交有关申请。在审查申请时,认证机构有权要求提供有关烟火产品生产的信息。认证机构审查申请,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决定通知申请人。
认证试验的结果由测试协议确定,并送交认证机构,认证试验协议应规定:
a)烟火产品名称;
b)进行的试验类型,注明认证试验计划项目编号和试验结果;
c)实际试验制度;
d)试验条件;
e)所用设备和仪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