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欧盟立法一项强制性标准RoHS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目的在于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和多醚共6项物质,并**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过0.1%
2015年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 对 RoHS 2.0 (2011/65/EU)附录 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附录 II中,限定值均为0.1%。
在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
为给企业有时间准备,指令中也给出了相应的过渡期: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
RoHS指令即欧盟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目标是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促进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再生及终处理,保障人类的健康。RoHS指令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的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了限值要求。指令同时还要求成员国应对违反各国根据本指令的国内法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本次修订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7月22日。
十项限用物质
◆ 铅(Pb) ◆ 汞(Hg) ◆ 六价铬(Cr(VI))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Pb)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Pb) | ◆ 镉(Cd) ◆ 多(PBBs) ◆ 多溴二苯醚(PBDEs) ◆ 多溴二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PBDEs) ◆ 多溴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PBDEs) |
各国RoHS限值要求
国家 | 实施 时间 | 基本内容 |
2007年3月1日 |
限值与欧盟RoHS认证一致: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含量**1000ppm,镉(Cd)含量**100ppm;车辆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的含量**1000ppm,镉(Cd)含量**100ppm。 2008年1月1日 法令规定产品内限用物质的含量,其中**项电子产品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含量**1000ppm,镉(Cd)含量**100ppm;车辆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的含量**1000ppm,镉(Cd)含量**100ppm。并规定制造商应自产品上市或进口日起一个月内,宣告符合法规所规定限用物质的限值。 2007年1月1日
SB20/SB50规定2007年1月1日后生产之特定电子设备,若其中四项重金属 (铅,镉,汞及六价铬) 含量*过欧盟RoHS指令之限定标准,不得进入加州市场。 | |
2008年7月1日 七大类电子及电气设备 ( 个人计算机、冷气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干衣机 ) 中的特定化学物质 ( 铅、镉、汞、六价铬、多、多溴二苯醚 ) 的含有标识方法。参考值是与EU RoHS是一致的。 受管制的七大类产品的特定化学物质未*出参考值或属于豁免项目范围,可以依据另外的文件《J-Moss绿色标志指南》自愿为产品申请新版绿色标志。 |
新版RoHS指令(EU)2015/863 |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
RoHS认证检测服务特色
◆协助进行材料失效原因分析;
◆提出改进方案(包括材料、工艺等);
◆**材料供应商**服务;
◆协助建立企业内部有害物质品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