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电抗器电容补偿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电力电缆高压配电线路出口俄罗斯应该采取GOST认证和俄罗斯EAC认证?
对于特高压电气,1KV以上的高压电力电器目前没有可以执行的海关联盟技术法规,不能申请EAC海关联盟认证。高压电器必须强制性执行俄罗斯GOST认证,执行法规司GOSTR Declaration强制性清单。
需要取得强制性认证合格的俄罗斯商品,45-50%必须要有GOST R符合性声明。
2009年的12月1日颁布的政府法令№982取消对下列产品类别的强制性认证和符合性声明:高压电力电器
俄罗斯GOST认证模式和实施方案
《俄罗斯联邦产品认证程序1号修正案》的第2.1条给出了产品认证时所使用的认证方案的内容(见下表)。由于俄罗斯国家标准(GOSTR)合格证书分交付批证书和成批生产证书两种,对于批量生产的电器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可采用方案3、3a、5、9a或10a。
1.批量生产产品
(1)方案3
方案3提供在俄标委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对样品进行检测以及对己认证产品的后续检查监督,后者是在产品向消费者发运前、在俄标委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对从生产者那里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的。
(2)方案3a
方案3a是对方案3的补充,即在签发证书和检查监督阶段时对已认证产品的生产状况进行分析。如果在执行检查监督中对生产状况的分析结果良好,允许对生产者检测设施的测试报告进行检验。
如果认证机构没有给定产品的生产能保证该产品特性稳定性的资料,那么批量生产的电器产品的认证方案应按方案3a来进行比较便利,特别是下列情况:
测试样品的量不具代表性,不能给产品整体质量以真实的评估;
产品特性妨碍其运输,需要在其生产或操作的地方进行检测;
对在相同的技术过程中生产的同一类产品的不同型号进行认证;
以认证或者其他因素为目的检测时间久远(1年以上),需要减少签发证书所带来的风险。
(3)方案5
批量生产的生产者如果获得质量体系或生产证书,可按方案5进行电器产品认证。质量体系或生产证书将和俄标委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测试报告一起被核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查监督将通过对已认证的质量(生产)体系的监督来进行。测试的量将影响产品认证机构对已认证的质量(生产)体系的检查监督的结果。
(4)方案9a
对本国生产者在批量发展或小批量阶段生产的电器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应根据市场需要采用方案9a,提供合格声明及其所附文件,宣布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以及生产状况分析良好。
(5)方案10a
在国产产品生产量不大但长期生产的情况下可使用方案10a,方案10a提供了除方案9a措施外、方案3a所指出的对生产状况进行分析。
2.交付批产品
(1)方案7
对交付批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应采用方案7,即在俄标委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对交付批产品的抽样检测。
(2)方案9
对于为把自己作为高质量产品的生产者推向国际及俄罗斯市场的公司生产的批次不重复的小批量产品,以及为装备国家工业及其它项目而购买的单个产品、成套(全套)产品的认证,可采用方案9,其前提是根据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可以判定产品是安全的。该方案利用合格声明及其所附文件宣告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装备国家工业及其它项目的进口产品的合约目的应由相关的文件确定,这些文件应和申请材料一起递交给认证机构。小批量交付批电器产品应与认证费用(包含测试的实施)和给定电器产品(在所提交文件指出)的交付成本的比率相关,该比率应不小于10%。当签发交付批电器产品的证书时,它应标明合约的规模,协议或者契约个数、数量或产品递交时的其他文件,也包括名称、类型、型号和产品制造时的文件。
3.自愿认证
在实施产品自愿认证过程中,认证方案将由申请者在《俄罗斯联邦产品认证程序》中选择,方案9和方案10a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