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压下运行的设备在向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领土发出呼吁之前,必须经过强制性的合格性评估程序。在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应确定海关联盟关于超压设备安全的专题技术条例(TRTS 032/2013)的要求是否得到遵守。
加压设备包括:管道固定器(球阀、卡头、阀门、反向阀等);管道和管道元件(法兰、配件、烧盘、发球、过渡、文图里管道等);热交换器;气瓶;容量容器;蒸汽锅炉;锅炉是热水瓶;设备是安全的,并显示。容器包括某些类型的过滤器、反应器、柱子、水力积水器、分离器、吸附剂。蒸汽和热水管道元件的定义包括旨在执行管道主要功能之一的装配单元,包括直线段、提供方向改变、合并或除法、扩展或缩小工作环境流动的成形部件。压力表与显示设备相关的。压力变压器在按设计执行此类功能时,则与显示设备或安全设备相关的。安全装置包括直接作用的咆哮式货物安全阀、直作用弹簧安全阀、由脉冲阀和主安全阀组成的脉冲安全装置、带破损膜的安全装置。
根据《过压设备安全技术条例》,管道不需要合规性证明,如果设备项目设想在设计中使用钢管和/或有色金属(如钢蒸汽管道)、各种塑料,则这些管道及其压力部件应遵守TRTS 032/2013的要求,并根据其设计设备类别进行识别。
TR TS 032/213技术法规的遵守情况及其分类在设计阶段确定。总共有四类设备在超压下运行。使用TR TS032/2013计算器可以选择所需的类别。为此,必须选择设备类型(管道、锅炉、容器)、介质类型(气体/蒸汽或液体)和危险组(1组或2组)。
认证取决于关键操作参数:允许的**工作压力;
容量(立方米)或额定直径(毫米(管道);
属性和生产环境类型。
根据第六章第TR TS 032/2013第40段,通过以下文件之一确认设备安全:
TR TS 032/2013合规证书。
2013年TR TS032/2013符合性声明。除了以申报或认证形式确认设备符合性外,还规定需要以政府控制(监督)的形式进行符合性评估。与其他技术法规不同,TRTS 032/2013没有提供将声明替换为认证的可能性。TR TS032/2013符合性证书对于属于第3类和第4类的设备是强制性的,第1类和2类设备以及使用不可插开连接的设备在操作现场进行预制的所有类别的设备都需要申报。
根据TR TS032/2013,工作环境组分为:第1组,包括可燃、氧化(包括氧气气技术)、可燃、爆炸性、有毒和剧毒气体、单相液体和蒸汽及其混合物的工作环境;组2-包括不属于组1的所有其他工作环境。.
无论符合性确认或申报的形式如何,合规确认程序都从准备一套证明材料开始。
申请人必须形成以下文件包:1.安全理由;设备护照;操作手册;项目文件;
2.安全装置的强度和带宽计算结果(如果根据项目提供);
3.工艺法规和工艺信息(关于所用材料、半成品、零件、焊接材料、焊接和热处理模式的方式和参数、无损控制方法和结果的数据);
4.制造商、制造商授权人员和/或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进行的设备测试报告,以及所进行测试(测量)的详细信息;材料和部件特性证明文件(如有);
5.材料、零部件的证书/声明/测试报告(如有);设备制造中采用的标准清单(如果制造商使用);
6.证明制造商人员和人员资格的文件和其他证据材料。
详情请来函或来电咨询我们认证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