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的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
1、
本标准适用于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的限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
——用作中间体或未进入流通领域用作生产原料的胶粘剂;
——用于任何研究与开发、或分析实验室中试验或评估的胶 粘剂;
——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
——材料粘接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
2、测试项目:
——溶剂型胶粘剂需测试:VOC、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
——本体型胶粘剂需测试:VOC、苯、甲苯、二甲苯
——水基型胶粘剂需测试:VOC、游离甲醛
——α-氰基丙烯酸乙酯瞬间胶粘剂需测试:VOC
——聚氨酯类胶粘剂需测试:甲苯二异氰酸酯(2,4-TDI + 2,6-T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