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总数测定的几项说明
1.菌落总数的测定:
是以检样中的细菌细胞和营养琼脂或者平板计数琼脂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根据检验标准要求选择相应的培养基)混合后,每个细菌细胞都能形成一个可见的单*菌落的假定为基础的。由于检验中采用37℃于有氧条件下培养(空气中含氧约20%),因而并不能测出每g或mL检样中实际的总活菌数,厌氧菌、微嗜氧菌和冷营菌在此条件下不生长,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一些细菌也受到了限制,因此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能在普通营养琼脂中发育、嗜中温的、需氧和兼性厌氧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2.鉴于检样中的细菌细胞是以单个,成双、链状、葡萄状或成堆的形式存在,因而在菌落总数测定培养基平板上出现的菌落可以来源于细胞块,也可以来源于单个细胞,因此平板上所得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菌落的数字不应报告活菌数,而应以单位重量、容量或表面积内的菌落数或菌落形成单位数(colonyforming units,CFU)报告之。
3.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特性,培养时,应用不同的营养条件及其他生理条件(如温度、培养时间、pH、需氧性质等)去满足其要求,才能分别将各种细菌都培养出来。因此,要得到较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应将检样接种到几种不同的非选择性培养基上,并培养在不同条件下,如温度,氧气供应等。
菌落总数的测定
在食品微生物检测中测定菌落总数时,是将食品检样做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各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一定量在平皿内与菌落总数测定培养基相混合,经培养后,按一定要求计算出皿内琼脂平板上所生成的细菌集落数,并再根据检样的稀释倍数,计算出每g或mL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的总数。
菌落总数测定中的一些要求和规定
为了正确地反映食品中各种需氧和兼性厌氧菌存在的情况,检验时必须遵循以下一些要求和规定:
(一)所用器皿及稀释液:
1. 检验中所用玻璃器皿,如培养皿,吸管、试管等必须是灭菌的,并在灭菌前洗涤干净,不得残留有抑菌物质。
2.用作样品稀释的液体,每批都要有空白对照。如果在琼脂对照平板上出现几个菌落时,要追加对照平板,以判定是空白稀释液,用于倾注平皿的培养基,还是平皿吸管或空气可能存在的污染。
3.检样的稀释液虽可用灭菌盐水或蒸馏水,但以用磷酸缓冲盐水特别是0.1%蛋白胨水为合适,因蛋白胨水对细菌细胞有好的保护作用,不会因为在稀释过程中而使食品检样中原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导致死亡。如果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品等)进行稀释,则宣采用蒸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