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砂、石常规检验
3混凝土强度、抗渗、配合比
4砂浆强度、配合比检验,干粉砂浆、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水泥基结晶防水涂料检验
5混凝土外加剂、粉煤灰、矿渣粉、硅粉检验
6墙体材料检验,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普通混凝土小
型空心砌块#
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监理单位认可后即可用于建筑工程。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3.1.1条规定;当一种方法不能全面评价桩基完整性时,应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
3、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本条第1、2款规定的检测桩数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4、当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第1、2款规定的桩数较多,或为了全面了解整个工程基桩的桩身完整性情况时,宜增加检测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