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鉴定的方法:
分两个步骤,步是地质工作者根据矿物的外形和物理性质进行肉眼鉴定,其主要依据是:
形状:由于矿物的化学组成和内部结构不同,形成的环境也不一样,往往具有不同的形状。凡是原子或离子在三度空间按一定规则重复排列的矿物就形成晶体,晶体可呈立方体、菱面体、柱状、针状、片状、板状等。矿物的集合体可呈放射状、粒状、葡萄状、钟乳状、鲕状、土状等。
2.颜色:是矿物对光线的吸收、反射的特性。各种不同的矿物往往具有各自特殊的颜色,有许多矿物就是以颜色命名的,它对鉴定矿物、寻找矿产以及判别矿物的形成条件都有重要意义。
3.条痕:指矿物粉末的颜色,可将矿物在白色无釉的瓷板上擦划,便可得到条痕。由于矿物粉末可以消除一些杂质造成的假色,条痕的颜色更能真实地反映矿物的颜色。
4.光泽:指矿物表面对可见光的反射能力,光泽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矿物折射率吸收系数和反射率的大小。光泽可分为以下几种;金属光泽、玻璃光泽、金刚光泽、脂肪光泽和丝绢光泽、珍珠光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