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EPS根据所带负载的种类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一是主要用于应急照明(多为单相)EPS;二是用于除应急照明之外,还有应用于空调、电梯、卷帘门、排气风机、水泵等电感性负载或兼而有之的混合供电的三相系列EPS;三是直接给电动机供电的变频系列EPS仅作为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一般选用上述的第yi种EPS。为确保应急照明系统能正常运行,根据《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技术要求中对EPS切换时间及持续工作时间等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1)要求负责向普通应急照明灯供电EPS的供电中断时间<5s.但对于高危险工作区及关键工作区的应急照明,EPS的供电中断时间<0.25s。
2)尽可能利用市电,当市电电压在187-242V的范围内不允许EPS进入逆变器供电状态。
3)要求EPS配置足够容量的电池组,以便在市电供电中断时,至少确保应急照明灯可以继续工作90min以上。
4)EPS中的充电器对电池组的zui长充电时间不大于24小时,zui大连续过充电电流不超过0.05C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