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鉴定报告办理(海运 空运 铁运 陆运)
篇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危险品)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危险品)
篇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篇三: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各送检单位:
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送样及注意事项.
1、送检样品数量:一-般要求固体30~50克;液体:50~70毫升。对于个别需要追加试验的情况会另行通知送样(如自燃试验约1kg,固体氧化剂试验约200g,液体金属腐蚀试验约3.5L等),样品包装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确需退还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2、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检测费用、
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表
格填写及注意事项
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不可仅填写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电池类的产品(或产品内含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如: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
3、有机颜料(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有机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
4、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