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接触产品标签标识内容详细讲解-GB4806.7检测
自从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的新国标GB4806系列标准出台后,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关于标签标识的讲解和文件去给企业去进行疏导和理解,所以在这里,我们跟标准制定专家沟通后,统一GB4806系列标准对于标签标识的要求,在这里具体把标识的规范告知大家。
1、标识标签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1)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
(2)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
(3)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材料和制品的;
(4)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
(5)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6)使用、或者人民币等进行标注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2、GB 4806.1规定安全标准所要求的标识内容应优先标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
标签应位于产品小销售单元或小销售单元包装的醒目处。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将信息全部粘贴、印刷或标记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时,可粘贴、印刷或标记在产品说明书、插页或随附文件中。
而家电类产品因涉及的材料和部件较多,所需标识的信息也相应较多,可参照附录的食品接触用家电类产品标识标签模板进行标示,内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有所增减;如果存在展示空间不足、不好印制、标示等应用限制,建议可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只印刷或标记产品适用于接触食品的标志标识(标示调羹筷子标志,或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和警示信息(如微波炉产品标示:不得加热带壳食物);其它要求内容,如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材质名称、安全性声明、使用信息等可根据产品特性和消费者认知习惯等,在确保符合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由企业自行确定内容用语、标示方式或展示载体。
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名称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名称应反映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真实属性, 简明易懂;国家、行业标准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行业标准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塑料和添加剂的名称可参考GB 9685附录的表述,树脂和单体名称参
塑料、硅橡胶和涂层等材质名称表述较为繁杂,如PP 对应GB 4806.6 附录A 中的编号29 对应CAS和名称信息较多,则可以选择合适的标示方式或载体,如可在产品或印刷品/标签上标注“通用类别名”,而具体中文名称可在随附文件(如产品说明书、插页等)中体现,如果受说明书版面等限制较难完整描述,可在符合性声明中体现,具体做法由企业自行决定。
金属基材应明确标示其材料类型及材料成分(材质成分信息可通过材质分析技术获取),或以我国标准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表示,如“不锈钢06Cr19Ni10”或"不锈钢S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