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是一种特殊的工程结构,是带有管件(水龙头、阀门、阀门、管件等)的连续管道,用于供应液体、气体,甚至一些固体(散装)产品。根据输送物质的种类,管道称为燃气管道、空气管道、石油管道、水管道等。
随着技术法规 TR CU032/2013“关于在过压下运行的设备的安全”的生效,用于气体(蒸汽)和液体的管道,Zui大允许工作过压超过 0.05MPa,标称直径超过 25 (1") 毫米的钢材必须经过强制性认证。有两种形式的合规确认:
对于 1 类和 2 类管道,必须出具符合 TR CU 032/2013的声明;
对于 3 类和 4 类管道,必须出具符合 TR CU 032/2013的合格证;
为了明确管道的类别,任何实验室的液压或气动测试协议或安装/运营组织的协议,以及由Rostechnadzor 认证的探伤仪参与的无损检测协议,可以作为合规的依据。要颁发管道合格证书,必须让来自认可实验室的专家参与测试。测试时主要关注管道承受超压的能力和焊接接头的控制。焊接图附在无损检测协议上,显示焊接程序和使用的焊接材料。供气管道(燃气消耗)以及用于运输天然气、石油和其他产品的主要管道、内场和本地分配管道不包括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但压力控制站或压力控制站使用的设备除外。
管道部件是用于工程网络安装的各种连接部件,可以产生弯头、坡度、管径减小等。管道的主要元件有:过渡(同心、偏心)、弯头(焊接、弯头、深弯实拉、冲压焊接锐弯)、三通(冲压、焊接、冲压焊接)、底部和塞子(椭圆和法兰)、法兰连接(平面、轴环、松动)、紧固件(双头螺栓、螺母、螺栓)、补偿器、绝缘接头、底座入口/过渡和支撑(可移动、固定)。管道元件的定义包括设计用于执行管道主要功能之一的装配单元,包括直段、改变方向、合并或分割、扩大或缩小工作介质流动的配件。
根据技术法规 TR TS032/2013“在过压下运行设备的安全性”,管道不受强制性合格评定,但如果设备设计规定使用钢和(或)有色金属金属管道(如钢制蒸汽管道)、各种塑料,则TRCU 032/2013的要求适用于此类管道及其制成的耐压元件,并根据其设备类别进行识别它们是有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