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系列之——通过UN38.3测试,产品铭牌和标识要求
文/徐习萍
起因是昨天,我在给客户出具UN38.3报告时,被审核告知,需要退回——原因是铭牌上,缺少能量(wh)信息。
客户的铭牌信息,文字列出,是如下内容:
LiFePo4 Battery Module
型号ModelNo.: XXP-5KWH
额定电压/容量 Nominal Voltage/Capacity: 50V100Ah
运行电压Operation Voltage: 45V-56V
*大电流Maximum Current:50A
充电温度Charge Temp: -20℃-55℃
防护等级Enclosure rate: IP65
尺寸Height*Width*Depth:400*700*200mm
公司名称:XX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Warning: Don’t throw away……
我**反应,就是客户的型号中,已经有了型号信息,Model No:XXP-5KWH,为什么说需要补充?
实验室回复:这个5KWH,是写在型号信息中,不能说明是容量信息。
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万一这个5KWH指代的是Kiwihealth呢?
然后,我延伸想到了第二个问题:产品铭牌上,必须要体现的,是哪些信息?
实验室回复:名称、电压、容量、能量。
这四个信息,是UN38.3测试标准,要求必须明确在产品上的。
再延伸一下,除了产品铭牌,还有哪些标识性内容,是需要体现在产品/包装上的?
我稍微捋了一遍。
对于锂离子电池,分如下6种情况:
(1) 电池单独运输,电芯>20Wh或者电池>100Wh,属于965 ⅠA,那么需要张贴“第9类锂电池危险性”标签+“**货机标签(35kg)”;
(2) 电池单独运输,电芯不超过20Wh, 电池不超过100Wh,如果在965 Ⅱ包装范围内,那么是加贴“锂电池标签”+“货机标签(10kg)”;如果超过,则是归类到965 ⅠB,加贴“第9类锂电池危险性标签”+“锂电池标记”+“货机标签”;
(3) 电池安装在设备中,电芯>20wh或电池>100wh, 967Ⅰ,贴“第9类锂电池危险性标签”;
(4) 电池安装在设备中,电芯<20wh,电池<100wh,967 Ⅱ,贴“锂电池标签”;
(5) 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电芯>20wh,或者电池>100wh,966 Ⅰ,贴“第9类锂电池危险物标签”;
(6) 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电芯<20wh,电池<100wh, 966 Ⅱ,贴“锂电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