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氨酸合成酶测定什么单位可以办理?检测项目及标准有哪些?检测机构检测实验室可根据GB/T 36756-2018工具酶活性测定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制定试验方案。对谷氨酸合成酶测定的含量、活性等项目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严谨公正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谷氨酸合成酶含量测定、谷氨酸合成酶活性测定等。
适用范围:肉及肉制品、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肉、烧烤肉、肉干、肉脯、肉丸、调理肉串、肉饼、腌腊肉、水晶肉等。
相关检测标准:NY/T 3286-2018荠菜对乙酰乳酸合成酶抑制剂类除草剂靶标抗性检测技术规程
QB/T 5189-2017 γ-聚谷氨酸
TCVN 1459-2008 食品添加剂.L-谷氨酸单钠
TCVN 1460-1997 L-谷氨酸单钠.试验方法
SN/T 1059.4-2005进出口食品中大肠杆菌检验方法谷氨酸脱羧酶法
NF V04-412-2000肉和肉制品.L-(+)-谷氨酸含量的测定.参照法
SNI 06-3731-1995 技术等级谷氨酸
BS 4401-14-1979肉及肉制品试验方法.第14部分:L-(+)-谷氨酸含量测定(比对法)
谷氨酸合成酶活性测定方法基本要求实验室应采取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方法,包括采用国家标准或,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新有效版本。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选择已在或国家标准中颁布的有关方法。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或被实验室选定的其他方法须经过有效验证方能采用
检测报告注意事项:
1、报告无“研究测试专用章”或公章无效,报告无防伪二维码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研究测试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