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毒理检测的目的是测试食品、药品、化妆品、消毒剂、农药等产品或者化学物在特定使用方式或者暴露条件下,是否对人体安全、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通常采用一定的方法、程序或指导原则进行。毒理检测是产品安全性评价、化学物危害评估、环境危害评估等的具体支持手段,也是各个国家的法规要求。长期以来,毒理检测的核心方法是动物试验。
理检测相关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HJ/T153附录健康效应、GB/T21606-2008化学品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
化妆品毒理检测指标: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亚慢性经口/皮毒性试验、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化妆品毒理指标选择
1.凡属于化妆品新产品必须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粘膜试验和人体试验”。
2.根据化妆品所含成分的性质使用方法和使用部位等因素。可分别选择其中几项甚至全部试验项目进行试验。
化妆品毒理学检测即通过动物实验阐明化妆品新原料或新产品的毒性及其潜在危害,以便为人类使用这些化妆品的安全性作出评价,为制订预防措施特别是卫生标准提供理论依据。安全性的结果是根据检测指标来进行评价的。
化妆品毒理学备案:
规定一般情况下,除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试验与石棉项目可分包外,同一产品的注册和备案检测项目应当由同一检测机构完成。
毒性检测: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共列出在化妆品组分中禁用的化学物质有421种,限用的化学物质有三百余种。些物质具有强烈的毒性、致突变性、致癌性、致畸性,或者对皮肤、粘膜可能造成明显损伤,或者有特殊的、生化妆品中不希望具有的生物活性。仍有一些化妆品的配方设计者在组方中使用禁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主要介绍一些禁用和限用的化学物质的毒性及临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