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591号》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什么是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腐蚀、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容易造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用特殊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危险货物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450升、净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报检广州海关进出口商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流程如下:
报检之前报检公司需要准备6份资料:
一、 申报商品的MSDS(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二、 GHS安全标签(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三、 成分声明(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四、 自愿委托声明(模板向本公司索要)
五、 报检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委托检验申请单
危险性鉴别分类就是根据化学品(化合物、混合物或单质)本身的特性,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并划出可能的危险性类别及项别。鉴别分类是化学品管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