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办理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简称“非危鉴定”或“危特报告”,是由海关专项检测实验室签发的证明文件,如果涉危非危的化工品,在报关过程中会需要提供该证书,有些口岸报关危险品也需要提供该报告,因为不同口岸办理的该报告的项目不同,用途也不同。
一、为什么有些普通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有些化工品, 明明是普通化工品, 并且MSDS中都显示不是危险品,为什么海关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那是因为这个产品有些是危险品, 有些不是危险品, CIQ代码存在多个代码,有些代码是危险品,如果申报为非危险品,则可能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 二、为什么危险品也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大部分情况是涉危非危险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由于国家监管变严,口岸政策改变原因,危险品也需要办理,我们能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1.危险品在口岸报关的时候,海关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但并不是所有口岸都需要提供,比如说:危险品在广州口岸进口需要提供,危险品在上海口岸不需要提供,具体看口岸政策。
2.危险品在商检调离的时候,查验的海关人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很多口岸以前是口岸直接查验,不用做调离,随着政策的改革,危险品很多都是调离到属地做商检查验,查验的海关人员就会要我们提供此报告。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种类
1、上海等口岸报关的化工品, 做非危鉴定, 不需要勾选“GHS”选项,只是: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检测费较便宜。
2、广州、深圳等口岸, 报关的化学品, 做非危鉴定, 默认勾选“GHS”选项,除了“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还包含了“GHS危险公示标签”、MSDS鉴定,检测费用稍贵。
四、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1、申请表;
2、成分声明;
3、中文MSDS;
4、危险公示标签(适用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纸质版,并需盖公章。中文MSDS需一式两份。
五、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的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 → 提交资料和样品 → 受理报检 → 资料初审 → 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 → 检测及 →签发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SDS及标签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