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鉴别是有效管理及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首要前提。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也相当复杂,为了控制环境风险、降低治理成本、节约环保资源、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下面 为大家介绍下关于危险废物鉴定方面的知识。
一、危险废物鉴定评估类别:
1、常规样品类别:废液、废渣、电炉渣、污泥、污水、催化剂废渣、矿渣、煤渣、中和渣等
2、其他样品类别:有机溶剂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含锌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镉废物、含铅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等。
3、危险废物鉴定评估项目:
易燃性鉴别、浸出毒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急性毒性鉴别、腐蚀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催化剂废渣、有机农药类、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二、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HJT 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