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高温拉伸蠕变试验方法
HB 515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与合金高温拉伸蠕变试验的符号、名称、定义、试样、试验设备、试验程序、试验结果处理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金属试样在低于1200℃的恒定温度和恒定拉伸负荷作用下,试验至规定时间不超过10000h,总伸长率低于1%的蠕变应变、蟜变速率和蠕变极限。
2引用标准
GB 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 10623金属力学性能试验术语
JJG 141工业用铂老10--铂、铂佬12一铂热电偶检定规程
JJG 276高温蠕变、持久强度试验机检定规程
JJG 351工业用镍铬-一镍硅、镍铬—考铜热电偶检定规程
5试验设备5.1试验机
5.1.1蠕变试验机加荷系统必须保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负荷恒定。
5.1.2试验机加、卸荷应平稳,没有冲击和颤动现象,杠杆系统应灵敏。
5.1.3试验机在使用范围内负荷误差不应超过±1%,示值变动值不应超过1%。
5.1.4加荷系统应具有准确的拉力中心,其偏心率不大于10%。在室温下测量标准试样任意两相对方向弹性变形检查其偏心率,即任意两相对方向弹性变形的*大值与平均值之差除以平均值不应大于10%。
5.1.5试验机的力值、偏心率每年由计量部门按JG276的规定检定一次。
5.1.6试验机应配有杠杆自动调平装置,以保证负荷满足5.1.1、5.1.2、5.1.3规定的要求,调平装置不能对试样产生震动、过载和扭力。
5.1.7试验机应安装在环境清洁、远离震源、无腐蚀性气氛的试验室中。
5.2拉杆.夹具
5.2.1设计制造拉杆、夹具,不应使试样产生偏斜,夹具上螺纹按6g精度制造,并用量规验收。螺纹中心与夹具同轴度不大于0.015mm,新加工的拉杆、夹具应在试验机上进行偏心率的综合鉴定,其值不大于10%。
5.2.2矩形试样用销孔夹具时,夹具的尺寸偏差应满足下列要求:
5.2.2.1夹具槽的对称平面应与夹具轴线中心线重合,位移度不大于0.05mm。
5.2.2.2夹具槽的两平面对其纵轴中心线平行度在全长范围内不大于0.1mm。
5.2.2.3销孔轴线与夹具纵轴中心线应垂直相交,位移度、垂直度不大于0.05mm,销孔轴线对槽的两对称面垂直度不大于0.05mmo
5.2.2.4处于槽里的试样与槽的两侧面的总间隙不大于0.2mm,试验时允许用垫片填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