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551-2017
百菌清原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菌清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验收期。本标准适用于由百菌清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百菌清原药。
注:百菌清,六氯苯,十氯联苯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01农药pH值的测定方法
GB/T 1604商品农药验收规则
GB/T1605—2001商品农药采样方法
GB 3796农药包装通则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4.1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的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4.2抽样
按GB/T 1605—2001中“商品原药采样”方法进行。用随机数表法确定抽样的包装件,*终抽样量应不少于100 g。
4.3鉴别试验
气相色谱法-本鉴别试验可与百菌清质量分数的测定同时进行。在相同的色谱操作条件下,试样溶液中某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与标样溶液中百菌清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其相对差值应在1.5%以内。
红外光谱法-试样与标样在4 000 cm-'400 cm―'范围内的红外吸收光谱图应无明显差异。标样红外光谱图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