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吸附水量测定
警示─--使用本部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部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GB/T 14506的本部分规定了硅酸盐岩石中吸附水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硅酸盐岩石中吸附水量的测定,也适用于土壤和水系沉积物中吸附水量的测定。测定范围:大于0.1%的吸附水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45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4505岩石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
3原理
试料经105℃烘干至恒重后失去的质量即为吸附水含量。
4仪器和设备
4.1 天平:三级,感量0.1 mg。
4.2圆柱形称量瓶(直径35 mm).
5试样
按GB/T 14505的要求,试样*大颖粒粒径应小于74 um。
6分析步骤
6.1测定数量
同一试料,一般应进行双份测定,或按一定比例进行双份测定。
6.2试料量
称取1g试料,**至0.1 mg。
6.3 测定
将试料(6.2)置于105℃干燥过并称至恒重后的称量瓶(4.2)内,轻轻晃动使试料(6.2)均匀平铺于底部,半开瓶盖,置于已升温至105℃~110 ℃的烘箱内干燥2h。取出,盖严瓶盖,稍冷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称重前微启瓶盖,使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平衡)。再放入烘箱中,在相同温度下干燥半小时,取出冷却,称重直至恒重为止。
注:也可用带盖铂绀蜗代替称量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