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55-2006水性圆珠笔和笔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性圆珠笔和笔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灌装水性墨水的水性圆珠笔和笔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2化学试剂盐酸
GB/T 678化学试剂乙醇(无水乙醇)
GB/T 1468描图纸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2654书写纸
QB/T 2774铅笔
QB/T 3833轻工产品铝或铝合金氧化处理层的测试方法
6通用试验仪器、材料和条件
6.1划圆书写机
当使用划圆书写机时,应设定至满足下列条件:a)书写载荷:0.98N;
b)划线速度:(5.040.5) m/min;c)书写角度:(65+5)°:
d)衬垫板:抛光的不锈钢板。6.2书写纸
符合GB/T 12654的定量规格为70 g/m2书写纸。6.3 环境条件
若无特别的规定,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a)环境温度:15℃~25℃:
b)相对湿度:50%~80%.
7试验方法
7.1韧写性能试验
初写性能:指笔初笔书写时出墨正常的性能。
7.1.1试验器具
60 g专用砝码。
7.1.2方法与步骤
将60 g专用砝码套在笔杆下端,使笔与书写纸纸面成50°~70°倾斜角,以20 mm/s~25mm's的划线速度徒手划直线,检查线迹是否符合表2规定的要求。
7.2出墨量试验
出墨量:指笔划线长度在100 m内每米输送的油墨量。
7.2.1试验器具
感量精度不低于0.001g的天平。
7.2.2方法与步骤
a)在天平上称取未经书写的试笔的质量Gt
b)调整划圆书写机满足6.1的条件;书写用纸符合6.2的要求;
c)将试笔装夹在划圆书写机上,开动划圆书写机划线。并观察划线过程中有否断线现象,如发现断线现象,可将此试笔取下,用酒精棉花擦去积聚在笔头上的油墨,徒手在试验用纸上连续划20mm~25mm的圆圈五个,此时若能划出线迹,继续将试笔装夹在划圆书写机.上划线,上述处理**一次,如经过处理线迹仍然中断,应作断线论处;
d)划线长度100 m时,取下试笔用酒精棉花擦去笔头球座边上积聚的油墨,再在天平上称取此时试笔的质量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