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研究物质申报 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

2024-12-02 18:00 117.62.50.17 1次
发布企业
苏州飞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苏州飞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83MACBCN9121
报价
人民币¥3000.00元每件
飞凡检测
新化学物质
关键词
新化学研究物质申报 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
所在地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双泾街59号4号楼202室(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18051093356
手机
18051093356
联系人
张女士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051093356

产品详细介绍

申报新化学物质的适用范围

(一)申报物质范围

1.申报物质

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化学品为新化学品。

新化学物质进行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前应按《新化学物质生活环境资源管理工作办法》(环境信息保护部第 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办理新化学物质申报。

用于药品、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生产的原料或者中间体为新化学物质的,适用本办法。

《办法》对中间产品或者具有特定功能的产品,如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阻燃剂等,不论其含量如何,都适用本办法。

可变组分进行物质、复杂系统反应产物等无唯一、不能通过确定知识分子利用结构的化学研究物质,以及聚合物,属于新化学物质的,适用《办法》。

2.豁免类别

下列各类化学品、制成品或者化学物质不适用本办法。

(一)其他法律法规管理的制成品

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食品安全添加剂、饲料及提高饲料

— 7 —

添加剂、放射性物质、**、烟花、烟草等。

(2)天然存在的物质

1) 未经处理或仅靠手、机械、重力、水溶解漂浮在水中

通过选择、加热和脱水等物理手段加工或处理的。

2)以各种方式从空气中提取;

3)天然聚合物,经化学处理的除外;

4)生命进行物质,如核糖作为核酸、脱氧核糖核酸、蛋白质等生物社会大分

子。

(3) 不用于商业目的或不打算生产的类别

1) 杂质,即不有助于产品功能,可能来自原材料或已经生产

过程中的副反应或不完全反应是不希望的,但存在于*终产品中,仅包含

不多于该化学物质总量不多于20% (以重量百分比计)的10% ;

2)化学产物,特指:

a)化学物质偶然接触其他物质,或接触环境因素(如空气、

水汽、微生物技术或者一个阳光等)接触而发生变化反应,生成的化学产物;

B)化学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意外反应的化学产品

物;

c) 化学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在*终使用时不是由设计反应产生的

化学产物;

3) 反应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副产品。

除非上述类别是直接或有意在市场上出售。

(4)其他特殊类别

— 8 —

1)材料类

玻璃、玻璃熔块、陶瓷原料和陶瓷器皿、钢及其制品、高铝

水泥、卜特兰水泥等。

2)合金类

两种方式或者通过两种以上的金属或者作为一种金属与其他非金属混合而成

同质和非均质的固体或液体。

化物除外。

3)非分离中间体

中间体是在整个化学反应过程中由化学反应产生的化学物质

质,在下一步化学反应过程中需要消耗,用于企业生产以及其他的化学物质或者

产品。中间体除作为杂质外,不应出现在人造化学品或产品中

质。

未分离的中间体是指不离开反应容器或反应装置的中间体,还包括

括反应后放入容器暂存并用于研究同一厂区内下一步学习化学物质反应的情形。

非分离中间体之外的中间体适用《办法》。

4)物品

项目应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a)在制造过程中形成特定的形状或图案;

B)具有*终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和目的

取决于它的形状或风格;

c)*终使用时没有问题发生化学结构变化,或者仅发生物品商业企业价值之

外的化学变化。

— 9 —

例如,纤维、薄膜、皮革、纱线等都是物品。

在日常使用期间故意释放新化学品的项目应在下列情况下

按照《办法》申请申报物品中新的化学物质:

A)从物品中释放新的化学物质对于履行物品的功能是必要的

即属于人为设计的故意释放,物品的形状只相当于新的化学物质

容器,例如钢笔、墨盒、灭火器等。

b) 在使用过程中,将生产和释放含有这种物质的新化学物质,即这种化学物质。

这个过程,对于客体的功能是必要的,是一个人为的,有意识的释放,例如

有香味的橡皮等。

(二)地域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研究、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出口新化学物质(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从事研究、生产和加工,或向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出口新化学物质(或进口新化学物质)。

在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后全部产品出口,即生产后不在关境内进行销售人员或者通过加工技术使用,仅供出口的新化学物质,适用《办法》。

进口后暂存保税区,未经任何加工(包括更换包装、选型、布置等)全部出口的,不适用本办法。

《办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新化学物质活动。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检测认证
新化学研究物质申报 新化学物质申报指南 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苏州飞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法定代表人王跃华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食品检测,化妆品检测,化工产品检测,电子产品检测,电气设备检测,电子元器件的上门检测,毒理试验,消毒产品认证
经营范围标准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食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的上门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认证咨询;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飞凡集团是一家集检测、认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旗下包括飞凡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飞凡实业有限公司、飞凡生物有限公司、戈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生物降解实验室、驱蚊实验室、毒理实验室等机构。可提供产品的防害虫检测、毒理性测试、消毒剂备案、医疗器械检测、环境检测、产品环保认证等检测项目,竭诚为您服务!咨询电话:18051093356。科学、准确、高效、公正、改进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苏州飞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