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有:
一、路基:倘若是进行路基填筑,那么就需要进行分层检测,分别对压实度、厚度等做详细的检查,具体查看压实度、弯沉、平整度的情况;
二、垫层:进行这方面的检测,主要是查看垫层的厚度、压实度等唯空罩状况;
三亏弯、水稳层:对于这个项目的检测,主要会涉及到平整度、压实度、厚度以及具体的灰计量等等;
四、砼路面:检测这个项目的时候,需要分析抗折强度、路面平整度、取芯,以及构造深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沥青路面:好的路面会方便通行且耐用,进行检测的时候,主要是看弯沉程度、压实度表现、具体厚度、平整度、抗滑性能,以及渗水等方面的状况。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