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境外投资ODI备案指南(2023年发改委新规)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回顾郑和下西洋等中外交流历史以及所沉淀的郑和文化、丝路文化,给予我们宝贵启示。通过本次活动也展示了侨界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成果。”上海市侨联主席齐全胜表示,面向未来,侨界一定能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身体力行并传播好郑和文化、丝路文化、中华优.秀文化,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作出更大贡献。
苏州境外投资ODI备案指南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放管结合”,做到有的放矢。该规定从是否属于敏感项目、投资主体是境内企业还是境外企业两个维度,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报告等审批方式。
备注1:大额指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资额,是指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
资料来源:根据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整理。
国家发改委对于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着重对敏感项目的审核,而根据该办法,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1)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3、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4、其他
(2)敏感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1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发改外资〔2018〕251号),敏感行业包括: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新闻传媒
国办发〔2017〕74 号规定,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房地产
酒店
影城
娱乐业
体育俱乐部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于发改委核准的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主体情况;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目的地、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
(3)项目对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分析;
(4)投资主体关于项目真实性的声明。
1.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外延扩大。根据发改委11号令,发改委管辖的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外延扩大,实现了全覆盖,既包括非金融企业,也包括金融企业,既包括境外企业直接的投资,也包括境内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的再投资,既包括直接的投入,也包括融资、担保等,既包括境外企业所有权的获得,也包括经营管理权等的获取。
2.明确发改委审批是其他部门办理业务的前提。发改委11号令规定:对于核准/备案项目,明确未取得发改委同意,其他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
3.注意投资完成后的报告。发改委11号令规定: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2017;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2018 。
伊朗投资应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随着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谈判并不断加大对伊朗制裁力度,伊朗于2019年5月开始分步减少履行部分伊核协议承诺,并突破协议对于核原料数量及丰度的限制,虽然美国新政府态度有所转变,但是相关方能否蕞终恢复完全履行伊核协议尚待观察。在伊朗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时,要特别注意做好伊朗宏观政策分析评估,对所合作领域是否涉及制裁要有判断,对所涉及的风险要充分评估。事前要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要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 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在伊朗中资企业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多家中资企业在伊朗开展贸易及投资业务时,都遇到了某伊朗商业银行信用证到期不付款的违约、买方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等问题。因此,在伊朗开展投资业务的中资企业,必须加强防范,做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 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
随着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谈判并不断加大对伊朗制裁力度,伊朗于2019年5月开始分步减少履行部分伊核协议承诺,并突破协议对于核原料数量及丰度的限制,虽然美国新政府态度有所转变,但是相关方能否蕞终恢复完全履行伊核协议尚待观察。在伊朗开展投资、贸易、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时,要特别注意做好伊朗宏观政策分析评估,对所合作领域是否涉及制裁要有判断,对所涉及的风险要充分评估。事前要调查、分析、评估相关风险,事中要做好风险规避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对项目或贸易客户及相关方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项目所在地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析和规避, 对项目本身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等。在伊朗中资企业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多家中资企业在伊朗开展贸易及投资业务时,都遇到了某伊朗商业银行信用证到期不付款的违约、买方编造伊朗托收银行信息骗款、黑客攻击邮件篡改银行账号等问题。因此,在伊朗开展投资业务的中资企业,必须加强防范,做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保障自身利益。包括贸易、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类信用保险、财产保险、人身安全保险等,银行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各类担保业务(政府 担保、商业担保、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