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注销,具体流程如下:
个体户营业执照线下注销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如下: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