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投入电子商务、而这种电子商务简称电商业,对于会计人来说、电商企业报税时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电商业报税具体怎么报?
注册不同的企业类型,对交税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分为两大类,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为了让大家一目了然,可以参见下面的图表
电商行业报税怎么报?快速问答
问题1:我是一名朋友圈微商,主要代理品牌护肤品,每月销售额3-4千元,好的时候7-8千,金额不超过一万,是否符合《电商法》里提到的“小额零星”标准,无须进行主体登记与纳税?
答:目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作出具体规定,如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可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朋友圈小额代理商无论是否要办理工商主体登记,个人只要有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8年10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注意是个人收入(利润),不是营业额。
问题2:“淘客”属不属于新《电商法》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如何办证与纳税?
答:淘客是帮助卖家推广商品并获取佣金的人,不直接与个体客户或消费者形成买卖合同或消费者关系,不承担收款或交货的责任,不属于《电商法》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收取佣金应注意纳税,公司收取佣金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取佣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3:我平时到港澳采购奶粉在微信上卖,需要注册个体工商户资质,以及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2015年11月10日,总局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
微信上卖奶粉,这不由《电商法》管,由《食品安全法》管理,《食品安全法》比《电商法》对奶粉的经营者管理更加严格,法律责任更大,请卖奶粉的微商朋友一定要充分注意。
若要给出一个实际的建议:改变交易模式,不是买卖奶粉,而是接受客户的委托,采购奶粉,把买卖合同关系转换为委托合同关系。
问题4:我有实体店,有工商营业执照,平时也在朋友圈顺带着卖货,是否需要额外办理电子商务从业者执照?
答:不需要。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登记主体就是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问题5:我所开设的 “淘宝C店”“微店”都是以“个人身份证”开通的,还需要做些什么以符合电商法的要求?
答:原则上,个人身份证申请的“个人网店”与“微店”都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资质,排除《电商法》规定的无须登记的5类情形:
(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并未对“小额零星”等上述5种情况作出统一标准,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没有准确答案,具体根据自身营业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综合考虑。
问题6:无论注册公司或个人工商户资质,都需要固定营业场所,我在家发圈卖货,能用家庭住址作为注册地吗?
答:可以。针对电商从业者无实体地址的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活动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也就是说:没有实体地址,也可以用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地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问题7:我是个人微商,在朋友圈卖鞋服,出货量不大,月销售额平均5万左右,厂家代发那种,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资质吗?要纳多少税呢?
答:
、正如前文所说,不办个体工商户执照,不能避免个人所得税责任。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范围及方法:
(1)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专用发票,收到专用发票当做是普通发票处理,不能认证抵扣。免税领取的发票上会有“免税”标志,或明确标注税率为“0”。
(2)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个体工商户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按5%-35%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适用)。
(4)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时:若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的,登记成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征税,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年销售额高于500万元的,登记成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若规模较小的,向税务主管部门申办定期定额征税即可。
第三、个体工商户不报税,长期不申报或零申报,会被纳入“重点监控”,严重的还有可能成为“非正常户”、“D级纳税人”。
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非正常户记录或非正常户直接负责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严重时会影响个人征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