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带肋钢筋检测 热轧光圆钢筋检测
一、适用范围
本抽检方案适用于兰溪市内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圆盘条、冷轧带肋钢筋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检验依据
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冷轧带肋钢筋
YB/T 4260-2011 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
GB/T 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XK05-001 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部分)(2018-12-1实施)
GZ323006热轧光圆钢筋123-2020
GZ323002热轧带肋钢筋123-2020
GZ313001冷轧带肋钢筋123-2020
GZ32300401热轧圆盘条123-2009
产品质量法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
1.抽样方法
在受检单位售场或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同一销售企业可抽取不同规格或不同品牌(厂家)样品3批次。
2.样品数量
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批次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5支(盘),从中每支(盘)截取长度2000mm~2400mm,均分为二截,其中5段(取自不同支或盘)为检样,另5段为备样。(截取时,检样和备样中均必须保证其中至少一段有完整的钢筋表面标志)。
3.注意事项
(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或自我公开声明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若产品按合同约定生产时,受检单位应提供有效的合同文本。
(3)抽样单上填写的牌号规格应以所抽钢筋表面标志为准。
(4)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完好无损。
(5)执行市场反溯任务时,每批次样品买样数量为符合检验所需的*小样本量,不购买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