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滑鞋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竞技、休闲用轮滑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ui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eqv ISO 780:1997)
GB/T 2411-1980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 eqv ISO 868:1978)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ISO2859-1:1999 ,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293-1982 中国鞋号及鞋楦系列
GB/T 3293. 1-1998 鞋号( idt ISO 9407:1991)
3 分类
3.1 按滑轮排列方式分为单排轮滑鞋和双排轮滑鞋。
3.2 按鞋与轮架连接方式分为固定式、拆卸式轮滑鞋。
3.3 按功能分为 A 类和 B 类。 A 类为竞技用,一般包括速度轮滑鞋、极限轮滑鞋、平地花样轮滑鞋(单排)、花样轮滑鞋(双排)、轮滑球专用鞋 ;B 类为休闲用轮滑鞋。
4 要求
4.1 鞋号、型号
鞋号、型号按 GB/T 3293-1982 和 GB/T 3293.1-1998 规定执行。
4.2 外观
4.2.1 整鞋端正,同双鞋相同部位对称一致;各部位加工良好、无损伤、变形、色差。
4.2.2 塑料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明显凹凸、伤痕、变形、裂纹、色差及明显的浇口修整痕迹;边缘过渡光滑,不应有裂口、毛刺。
4.2.3 金属件应防腐处理;表面应色泽均匀一致,无磕碰划伤、无棱角、毛刺;铆接应平整、牢固,不得弯曲、歪斜、开裂。
4.3 尺寸
同双轮滑鞋对称部位尺寸允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