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化妆品,功效评价也是国家对于化妆品监管实施的新政策。之要求强制提供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报告,也是为了打击假冒伪劣化妆品,遏制化妆品夸大宣传,非法添加等问题。
评价方法
化妆品祛斑美白人体功效试验方法有两种,分别为“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美白功效评价法”和“人体开放使用试验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法”。这两种方法都是基于紫外线会引起黑化和色斑色素沉着原因有所不同,化妆品美白成分作用机理不同,以及功效宣称评价原则表的宣称分层规定。
“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美白功效评价法”适用于仅宣称美白功效的化妆品人体试验评价;如果是仅宣称有美白功效的产品做此实验,就不得宣称具有“祛斑”功效。
“人体开放使用试验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法”适用于宣称具有祛斑和美白功效的化妆品人体试验评价。
TSHRH 015-2018 化妆品-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实验方法
TZHCA 001-2018 化妆品美白祛斑功效测试方法
TSHRH 021-2019 化妆品美白功效测试体外重组3D黑色素模型测试方法
TGDCA 006-2021 化妆品原料对酪氨酸酶活性抑制试验方法(体外法)
评价要求
人体开放使用试验祛斑美白功效评价法该方法的试验周期为5周,试验规定了设置无祛斑美白功效基质平行对照组;在特定受试者样本左右两侧色素沉着区对称的情况下,可分试验产品侧和基质对照侧,但需受试者到试验机构使用试验产品和对照,以保证试验的准确性。
该方法试验部位大多为曝光部位,故在紫外线相对强烈或日照长的季节开展时,试验机构需教导受试者参考“皮肤防晒专家共识”配合做好防晒工作,必要时提供不含祛斑美白成分的防晒产品供受试者日常防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