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宣称是展示产品优势、卖点的有效方式,能直观的体现产品的价值,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宣称的功效信息,依照法规产品需要有相应支撑文件,由此功效评价应运而生,产品的功效宣称及安全性必须评价合规后方可上市销售,这是对其功效性宣称进行科学支持的有效手段。
其中,保湿是皮肤护理类化妆品的基本功能。随着皮肤研究的不断深入,皮肤干燥已不再是一种个人感知,而是与质地毛躁、毛孔粗大、色素堆积、甚至细纹和皱纹等皮肤问题都相关联,保湿功效在整个皮肤护理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哪些功效宣称需做功效评价?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第50号)要求,并非所有化妆品均需要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对上市化妆品中占大多数的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宣称(如清洁、卸妆、美容修饰、芳香、爽身、染发、烫发、发色护理、脱毛、除臭和辅助剃须剃毛或通过简单物理遮盖、附着、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等),均免予功效评价;仅对少数具有较强功能且在多数国家和地区按照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等进行严格管理的宣称(如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等),方才要求进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其他功效宣称,可视情形通过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等手段进行评价。
因此,保湿功效也需要进行功效评价的认定。
保湿宣称案例
名称:****舒缓滋颜面膜
消费者使用测试简述:
使用测试产品****舒缓滋颜面膜28天,94.44%的受试者认为这款产品使用后皮肤柔滑度改善,91.67%的受试者认为这款产品使用后皮肤暗黄暗沉改善,94.44%的受试者认为这款产品使用后皮肤水润度改善,97.22%的受试者认为这款产品使用后皮肤整体保湿效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