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汽车零部件产品认证TR CU018/2011
车辆和影响车辆安全的汽车零部件都受到TR CU 018/2011强制性认证管制。根据轮式车辆汽车分类为:L类,M类、N类和O类都受到强制性的合格认证的管制。特殊车辆的Zui大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或车辆用于体育竞赛或车辆已经生产了30年或更长时间;临时进口车时间期不超过6个月或作为个人财产在移动、车辆属于外交/领事使团和野重型车辆除外。
对于整车和零配件有必要确认是否海关联盟合格认证或符合性声明,以及用于车辆有必要获得一个车型式批准(OTTS))或车辆设计的安全性的证书(BKTS)。
为了获得EAC合格证书,必须联系的授权认证中心通过电话或邮件沟通进行协商(1、列出的车辆部件或组件,用于具体汽车品牌的目的,技术说明,UNECEC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证书(E-Mark),ISO证书(如果有)、合同和发票(如果适用),试验报告和其他证据材料(如果有)。认证中心分析提交的文件后,认证机构做出是否受理该认证的决定。对于受理申请的项目确定具体的认证方案,并根据认证计划执行特定认证方案。EAC证书有效期Zui长为4年。对方案3C和9C有效期设置截止时间按照合同交付。获得证书后制造商或申请人应该在每一个单品上施加EAC合格标志便于零部件在流通和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