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1.在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凡2021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1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4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度苏州高新区分四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5日、7月5日、8月1日、9月2日,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开始申报(每年仅xian申报1次)。
三、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1. 税收减免:经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前25%)的优惠税率,经过加计扣除新政,较高可减免80%税赋;
2. 拨款奖励:政府补贴较高100万;
3. 融资贷款:更容易申请到低息科技贷款;
4. 资助基础: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首要条件之一;
5. 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 “国”字招牌企业荣誉,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有力象征;
6. 吸引人才:企业可以通过高企资质吸引人才,为人才城市落户开辟绿色通道;
7. 环评用地:优先获得环评资质,优先享受办公及工业用地,在很多工业园区还可以减免租金;
8. 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9. 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优先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四、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航空航天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高技术服务业
6.新能源与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技术
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五、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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