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领域
1.支持重点产业集群。
一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对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质量建设。
一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分档择优给予扶持。
3.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
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择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给予支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和高水平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分档择优给予支持;对高知ming度商标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分档择优给予支持。一一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对其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个或组合混合知识产权投保,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比例给予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发起单位给予支持。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个别项目需满足该项目特定申报主体要求。
2.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
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
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
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2.实行限额限项管理。评审类项目查重比对重复率达10%(或者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作为重复申报项目,不予扶持;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原则上不再支持;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四、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网上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xiu企业和优xiu项目。对以往已获得过同类资金扶
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
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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