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2)本公司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当按照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3)本公司及全体人员应当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客户所有权进行保护,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和所有权保护措施。
塑料ROHS测试是指根据欧盟RoHS指令(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对塑料制品中特定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检测。该指令旨在限制电子电气设备中特定有害物质的使用,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对于塑料制品,RoHS测试通常关注以下六种有害物质: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VI)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自2015年7月22日起,RoHS 2.0还增加了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 (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RoHS测试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 (XRF):
非破坏性检测,可以快速筛查塑料样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离子色谱法 (IC):
用于检测和定量塑料中的卤素化合物(如Cd、PBB、PBDE)。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 (GC-MS):
用于检测和定量塑料中的有机化合物,如邻苯二甲酸盐。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LC-MS/MS):
同样用于检测有机化合物,特别是那些在GC-MS中难以挥发的物质。
原子吸收光谱法 (AAS) 和原子荧光光谱法 (AFS):
用于jingque测定塑料样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进行RoHS测试时,应确保:
使用合适的采样方法,以避免污染样品。
选择正确的分析方法,并根据测试需求进行方法的验证和确认。
对测试设备进行定期校准,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将测试结果与RoHS指令中的限值进行对比,评估塑料产品是否符合RoHS要求。
如果塑料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超过了RoHS指令规定的限值,制造商需要采取措施,如更换原料、优化生产工艺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整改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RoHS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