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工业锅炉:耗煤成分分析、炉渣可燃的含量、排烟温度、排烟氧含量、排烟一氧化碳含量、排烟三原子气体含量、排烟过量空气系数、热效率;
民用锅炉:热性能:额定供热量、采暖热效率、燃烧灰;
大气污染物:折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折算二氧化硫浓度、折算氮氧化物浓度、折算一氧化碳浓度、林格曼黑度;
制冷机组及供冷系统:输入功率、围护结构冷量损失、制冷量、制冷系统性能系数;
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制冷量、制冷消耗电功率、热泵制热量、热泵消耗总电功率、名义工况性能系数;
水源热泵机组:制冷量、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性能系数
检测方法
(1) 手烧锅炉、下饲式锅炉、电加热锅炉采用正平衡法进行测试;
(2) 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20t/h(14MW)的锅炉,可以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3) 其余锅炉均应当采用正平衡法与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基本要求
在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测试应当不少于2次。测试方法和计算公式按照GB/T10180第5章至第11章的相关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