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806.9-2023是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规范,以下是对该标准下金属材料食品级检测的详细解读:
一、发布与实施
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GB 4806.9-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实施时间:该标准于2024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将代替GB 4806.9-2016版标准。
二、适用范围与要求
适用材料:不锈钢、铝及其合金、铜及其合金、镍及其合金、铁(包括铸铁)及其合金等。
适用产品:餐具和厨具(如刀、叉、勺、锅具)、食品加工设备的组成部分、食品储存和运输容器等。
原料要求:食品接触面使用的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不应使用铅、镉、砷、汞、锑、铍和锂作为合金元素。对于不锈钢等金属材料,其杂质元素含量有明确的限量要求,如不锈钢中砷≤%,镉≤%,铅≤%。
三、检测项目与方法
重金属迁移量:使用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测定,包括铅、镉、铬、镍、铜等元素的迁移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值。
感官检测:通过评审团进行感官评估,确保材料不改变食品的颜色、气味和味道。接触食品的表面应适度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焊接部分应光洁,无气孔、裂缝、毛刺。
腐蚀性测试:在规定的条件下模拟使用,观察金属表面是否有腐蚀产生。
总迁移测试:将金属材料浸泡在模拟食品溶剂中,测定溶剂中迁移的总物质量,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总迁移量限值。
四、判定要求
产品必须满足GB4806.9-2023标准中的所有具体要求,包括重金属和总迁移量必须低于国家标准限制值,感官测试无异常发现,材料不影响食品的自然特性。
对于预期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如不锈钢,应按照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的要求进行三次迁移试验,以第三次试验测定结果为依据进行合规性判定。如第一次试验测得的迁移量未超过限量,且有确有证据证明后续试验测得迁移量不会增加,则无须进行后续试验。其他材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的三次迁移试验结果中有任何一次超标即判为不合格。
五、标签标识
金属基材应明确标示其材料类型及材料成分,可采用我国标准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表示。
食品接触面覆有金属镀层的,还应标示镀层材料。金属镀层不止一层时,应按照底镀层-中镀层-面镀层(接触食品面上的镀层)的顺序标出各层金属成分,并以斜杠“/”隔开,如“镀铜/镍/铬”。
六、检测机构与流程
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如国家市场监管zongju选定的相关牵头单位等。
检测流程一般包括提供产品资料、确定检测费用和周期、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测试、完成测试后签发检测报告等步骤。
GB4806.9-2023为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详尽的指导,旨在确保这些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制造商,应严格遵守这些新的规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