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限制RoHS法规的推行旨在减少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阻燃剂等)对人类和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提高废弃物料回收的可能性和相关经济效益,减少对废弃物回收场所工作的工人造成不利的健康影响。
已经实行RoHS管控法规的国家/地区包括:
欧盟/欧洲经济区
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乌克兰、土耳其、阿联酋、塞尔维亚、中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印度
越南、美国加州和新泽西州
即将执行RoHS管控法规的国家:
沙特阿拉伯-从今年7月起起分阶段对不同产品开始强制实施。
GSO海湾合作理事会其它国家:巴林、阿曼、卡塔尔、科威特
巴西
欧盟早于2006年推行RoHS指令,期间经过多次更新,当前新的指令版本是2011/65/EU。
现在,欧盟委员会已经就该指令启动了公开咨询,希望通过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寻求一些改进这一重要立法的可能的变革。咨询主办方希望利益相关者就几个变革选项发表具体见解。这些变革选项包括:
颁布非正式指引作为指令附件
以一个成员国统一引用的法规来取代指令
完全废除RoHS指令,并将关键条款整合到当前欧盟REACH法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