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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抗震能力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以及工作步骤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能力鉴定评级,应按构件(楼层)、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为三个层次.每一层次分为四个抗震能力等级,并应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层开始,逐层进行:
1 )根据构件抗震承载力评定结果,确定构件的抗震承载力等级;
2)根据子单元抗震宏观控制和抗震构造措施项目及抗侧力构件与其他构件集承载力的评定结果,上部结构子单元的抗震能力等级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a评定抗震宏观控制的抗震等级,并作为子单元的抗震措施等级;
b分别评定各楼层抗侧力构件和其他构件集的抗震承载力等级,应以楼层综合抗震承载力等级和各构件集抗震承载力等级中较低一级作为楼层的抗震承载力等级,并应以楼层中低的抗震承载力等级作为上部结构子单元的抗震承载力等级;
c应对上部结构子单元抗震措施等级和抗震承载力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子单元抗震能力等级.
注意事项:
在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所采用的鉴定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
1)对已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判断。
从这一层面上看,主要包括抗震构造、承载力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不仅如此,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等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对现有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判断是现如今,我国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的主要方式。
2)抗震鉴定工作需要从主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等方面来着手分析。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建筑结构,在对抗震性能进行判定的过程中都应该抓住主要部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建筑结构进行分析。
3)根据建筑场地条件和基础类型来进行抗震鉴定工作。
对于不同地段的建筑物来说,所采用的抗震方式也不同。如果建筑地基所处的场地环境较好,可以不进行抗震鉴定工作,或者是鉴定次数可以适当地减少。对于一些地基环境不利的地区,需要将抗震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4)合理性检验。所谓的合理性检验就是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房屋规则和建筑工程的尺寸等因素来进行。在建筑结构鉴定工作中,要根据抗震条件的不同来不断提升抗震工作的需求量。
5)对抗震鉴定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控制。
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建筑结构的强度等级来选择不同的抗震材料。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升建筑结构的整体承载力,对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控制。
培训机构建筑抗震鉴定对校舍、机构等公共建筑及无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2008年版及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检测鉴定及验算。
抗震检测鉴定实例:
⒈鉴定程序⑴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立面布置、裂缝、结构侧向位移、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⑵采用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采用回弹法检测砖抗压强度。⑶根据检测数据,对结构构件进行承载能力验算、分析,结合现状调查、勘测结果,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⒊抗震设防类别、设防标准以及抗震鉴定方法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分为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和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等四个抗震设防类别。本工程现主要作为养老院,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相关规定,本次鉴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现本工程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抗震鉴定分两级进行,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40 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本工程按89系列规范设计建造,后续使用年限按40年考虑,属B类建筑,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