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卫生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85年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工作,并正式颁布了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1,自来水检测分析: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主要通过水厂的取水泵站汲取江河湖泊及地下水,地表水,由自来水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标准》,经过沉淀、消毒、过滤等工艺流程的处理,通过配水泵站输送到各个用户。
2,生活饮用水检测:2007年7月1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2009年10月1日,《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也正式实施。生活饮用水检测常规项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为版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检测项目: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电导率,氯*物,氟*物,*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游离氯,硫*盐,亚*酸盐氮,耗氧量等。
金属及元素分析:铜,锌,铅,镉,铁,锰,镍,汞,砷,钙,镁,铬等。
微生物: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