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即欧盟国家第2002/95/EC号《有关在电子器件电气设备中限定应用一些有害物质指令》。总体目标是限定在电子电器商品中应用有害物质的应用,以推动废料电子器件电气设备的环境保护再造及Zui后解决,确保人们的身心健康。RoHS指令对2006年7月1日之后推广欧盟国家销售市场的电子器件电气设备中的六种有害物质的成分制订了限制值规定。指令与此同时还规定会员国解决违背依据本指令制订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个人行为给与相对应的处罚。限用化学物质
◆ 铅(Pb)◆ 汞(Hg)◆ 六价铬(Cr(VI))◆ 镉(Cd)◆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初次注意到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中带有对身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超标是2000年西班牙在一批销售市场的街机游戏机的电缆线中发觉镉。实际上,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在生产制造中很多应用的焊锡丝、包装箱印刷的印刷油墨都带有铅等有危害重金属超标。
欧盟国家将在2006年7月1日执行RoHS,到时候应用或带有重金属超标及其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无卤阻燃剂的电气设备电子设备限制值超标准将不允许进到欧盟国家销售市场。新版本RoHS指令
新版本RoHS指令(2011/65/EU)与老版的指令对比有众多修定。各会员国必须在2013年1月2日前将本指令转换为该国法律法规,即代表着新RoHS指令将在欧盟国家全方位取代老版RoHS指令。
RoHS2.0的转变:
◆列入欧盟国家CE标志规定,其管辖下的电子电器商品务必合乎低压(LVD)、电磁兼容测试(EMC)、电力能源有关(ErP)和RoHS2.0的指令规定,才可以黏贴CE标志,出示符合性声明; ◆此外,RoHS2.0与此同时还规定生产商出示支撑点性技术资料,并保存十年;